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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餐饮计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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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酒店资讯 > 酒店政策法规 >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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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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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江苏地区召开《餐饮计量规范》新闻发布会,宣布9月1日至12月20日为试行期,12月21日起正式执行。《餐饮计量规范》为江苏省地方标准,主要适用于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规范》规定:菜点的主料指的是“菜点中占价格或份量主要成分的部分”;热菜要标明主要生料的净含量,冷菜则标明主要熟菜的净含量;活禽、鲜活水产品、水发物不得将包装、捆扎物计入量值。对合理误差则分三个价格档次,多个称量范围作出了相应的负偏差值。其中,价格每千克在100元以上的食品,在2千克称重范围内最大负偏差为5克;价格每千克在30元以下的最大负偏差为1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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