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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钱,3名男子竟想到住店谎称丢钱而敲诈酒店的法子。记者日前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这3名男子被该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李某、付某、邱某3人都没有固定职业,2006年2月初,几人因缺钱花便谋划着搞点儿钱花。2006年2月23日,经预谋,被告李某、付某入住九鹏大酒店后谎称丢失了钱,让酒店赔偿。当时酒店工作人员觉得十分可疑,因为酒店里并没有失窃的痕迹。但是李某、付某不答应,并叫来邱某、王某、石某(另案处理),几人堵住酒店电梯,影响酒店正常工作秩序,让酒店予以赔偿20000元。此后,几人又多次到九鹏大酒店实施敲诈,九鹏大酒店予以报警。
2006年3月8日,李某、付某、邱某3人被回民区公安分局刑拘。
回民区人民检察院认为,3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威胁索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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