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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遗留物品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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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酒店资讯 > 酒店管理 > 酒店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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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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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楼层报有客人遗留物品时,提醒该服务员报前台(客人未离开酒店,叫行李生即时拿下去给客人)。公共区PA员报有客人遗留物品时,要立即报告PA领班和主任。 2) 如客人已离店应督促交下服务中心并告知领班.主管,(贵重物品要提醒主管前去处理),贴稳编号标签后放入储物柜保管。 3) 填写遗留物品拾遗单,注明时间、地点、物品特征、住房客人资料、何人拾得、经手人等资料。做好当日交班并汇报主任和经理。 4) 贵重物品,客人(或代理人)领取必须亲临服务中心先描述失物特征(品牌、型号、产地、颜色、遗失时间地点等),无误后再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登记、签名、填写工作单位领取,之后在当页遗留物品单上贴上领取者证件复印件。 5) 注意:贵重物品酒店员工不得代领,领取时必须有领班或主任在场。价值1000元(手机除外)以上物品前后由主任处理。 6) 若客人打电话来寻找遗留物品,需问清情况并积极查询,若拾物与客人的相符合,则要问清客人来取的时间。若客人不立即来取,则把该物品转放入(待取柜)中(指一般物品),并在交班本上交班、直到客人来取为止。 ★ 贵重物品指:钱包、现金100元以上、信用卡、银行卡、手机、项链、金银首饰及价值100元以上等物品。 ★ 一般物品指:衣物、食品饮料、文具文件及价值100元以下等物品。 ★ 遗留物品保管期限性: A.食品饮料48小时后无人认领,由内勤作废品签名处理。 B.衣物布饰、文具文件材料、刀具,30天后无人认领,由内勤报主任作废品签名处理。 C.贵重物品一年后无人认领,由内勤报经理,经总办协商按有关方案或规定处理。 遗留物品登记本填写保管要求:字迹工整,项目齐全,清晰明了,小心折叠,注意清洁,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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