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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女孩上酒店吃饭坦言没钱付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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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酒店资讯 > 酒店案例 > 餐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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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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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牙过后,鲤城区海滨派出所里的民警们接到了泉州酒店的报警:有个名叫小晴(化名)的女孩吃完饭后坦言身上没钱,坐在酒店里拒绝付账。
民警们赶到泉州酒店一看,叹了口气,说了声“原来又是你呀”。出勤的一位姓傅的警官称,他们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在酒店里抓到小晴了。据介绍,小晴多次上市区的高档酒店,每次点上50元左右的食物,吃完后就公然说自己没钱,酒店叫来派出所民警,她一句话没说就跟着民警走了。
这一次,小晴一大早跑到泉州酒店点了40多元的东西,吃完饭,服务员去结账,她若无其事地说了句“我没钱”,就坐在酒店里了。酒店人员因为她点菜数额不高,只能报警交由派出所处理。
17日下午4时多,记者在派出所里看到她:长长的披发,高挑的身材,得体的衣着,乍眼看像白领人士。她镇定自若地坐在椅子上,接受记者的采访。
记者:你是一个人去泉州酒店吃饭?
小晴:是,我都是一个人去吃东西。
记者:那你不止一次去泉州酒店吃饭了?
小晴:今天是第二次去。记者:你点了多少钱的东西?小晴:不多,就40多元。记者:你没钱怎么还敢一个人挑那些高档的地方吃饭?
小晴:我爸爸有钱。记者:那你为什么不付账?
小晴:我爸爸怕别人骗我,不给我钱。我第一次去泉州酒店吃饭就是我爸爸去付账的。
记者:那你不怕吃完不付账会被送进派出所?
小晴:进太多次了,不晓得害怕了。我们家很穷,我又不想老是一个人呆在家里,就出去吃饭了。
记者:你在哪里工作?
小晴:没有工作,在家里做一点手工活。
在整个对话过程中,小晴一直低头玩着左手上的手铐,语气平静。
大约下午5时,小晴要求打电话回家,让家里人去泉州酒店付账。民警们给她提供了一部电话,她在电话里说了一会,转身对民警们说:“我不知道我爸爸的电话,我妈没钱,能不能先放我回家拿钱?”派出所的民警们看了她一眼。过了一会,她又对民警说,“我家里人不认识路,能先放我回家拿钱吗?”
下午5时多,小晴的母亲带着饭钱赶到派出所把小晴领了回去。
就此事,海滨派出所傅福来警官接受记者采访称,到酒店吃白食的人,派出所不止抓过一个小晴。吃完饭公然以没钱为理由拒绝付款,这是种违法行为。从法律上讲,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要被处于15天以下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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