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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里求斯客禧康诉“成都真锅”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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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酒店资讯 > 酒店案例 > 餐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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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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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春熙路的“成都真锅”咖啡馆,蓉城很多市民都曾经光顾过。不久前,毛里求斯共和国客禧康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禧康公司)飘洋过海来到成都,以侵权为由,要求成都真锅咖啡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真锅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索赔50万元。近日,省高院对这起涉外商标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成都真锅公司在经营中使用与客禧康公司相似的商标,构成侵权,赔偿客禧康公司经济损失12万元。
据了解,真锅系列商标系日本公民真锅国雄于上世纪70年代初创立,目前真锅咖啡馆在全球已有600多家分店。“真锅咖啡”系列商标在中国大陆的拥有人为客禧康公司。
12日记者发现,位于春熙路的“成都真锅”仍旧在营业,但其霓虹灯广告牌中“真锅”字样和“咖啡”字样已作了改变。当记者问及此事时,店内人员表示请示后给答复。但截至发稿,记者仍没有得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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