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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消费涉红食物者向肯德基索赔有四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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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酒店资讯 > 酒店案例 > 餐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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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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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苏丹红”风波,消费过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等相关产品的市民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应有的赔偿?律师认为,消费者可以与肯德基打官司。
律师梁国安指出,尽管几乎所有的“洋快餐”都不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点餐小票,但消费者仍可积极收集证据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消费者食用了经查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可以通过诉讼手段向肯德基索赔。
取证最关键 梁律师认为,讨说法最关键的是取证问题。一般在“洋快餐”店消费很难取得点餐小票,即便索要到发票也是餐饮行业的统一发票,并不能证明消费者曾经购买过什么样的食品。因此,消费者首先必须找到当日消费时索取的盖有该快餐公司印章的统一发票,然后通过“当事人互相举证”和“举证责任倒置”两种方式完成取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权益。
第一招:当事人互证 是指消费者可以持有消费发票,和当时一同消费的亲朋好友互相证明当时确实消费过问题产品。
第二招:举证责任倒置 是指仅出示统一发票,说明自己确实消费了问题产品,如果快餐公司不认账,就由该公司举出消费者没有消费的反证。一般公司对销售过的产品应该都有记录,如果消费者索要了发票,也会在记录上有所显示,想要查清并不难。
第三招:医学鉴定事实说话 假如消费者取得了经过医学鉴定的损害事实,证明其身体受到的损害可能是由“苏丹红一号”造成的,也可以以此为依据提起诉讼。
第四招:摆出违约责任 由于“苏丹红一号”对人体的损害有一定潜伏期,也许在医院不能立即查出来,那么也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请求法院判决肯德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消费者购买肯德基的产品,和肯德基形成了服务合同的关系,如果产品中含对人体健康有损害的“苏丹红一号”,那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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