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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点评网站引争议 点评不属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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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酒店资讯 > 酒店案例 > 餐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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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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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上会员的评论意见对餐馆进行点评,并将评论意见汇编成册。一条“吃过一次就不想再去了”的评论激起了“孔家花园”的愤慨,以名誉权受侵为由将该网站告上法院。作为国内首例“第三方评议名誉权案”,该案引起了相关行业和法律专家的关注。14日,上海市徐汇区法院作出判决,大众点评网不构成名誉侵权,对“孔家花园”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去过一次不想再去”惹怒“孔家花园”
去年8月,“孔家花园”总经理杨之江在季风、思考乐等书店发现,《上海餐馆指南2003/2004》第106页引用该公司建立的www.zSurvery.com大众点评网的网友部分偏激、诽谤性的语言对“孔家花园”作出评价:“去过一次估计就不想再去”、“环境一般”、“量较少”……
“众口难调,网友完全可以发表意见,但有人说好,有人说差,他们取舍的依据在哪里?”杨之江认为,由此很可能造成业内不正当竞争。
于是,“孔家花园”将“大众点评网”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收回各书店尚未出售的该书,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网站:借鉴国外调研模式力求点评真实客观
“关键是这让他们感到不舒服了,但消费者有权表达他们体验的感受。”大众点评网CEO张涛表示,他是在借鉴了美国家喻户晓、年销量400万册的《ZagatSurvey》(查氏餐馆)评鉴的运营模式,并参考了其市场调研评选方式后,创办了该网站的。
网站采取了要求会员注册提供联系方式、专人审核、按点评数量和质量分级、点评意见分歧大的实地考察等措施,力争使点评真实客观。“我们希望让消费者得到最客观、可信赖的信息,为公众提供一个相互交流餐饮信息的平台,让好的餐馆得到推广,不好的餐馆被曝光,从而提高整个餐饮业的水准。”
“我们的出发点并非恶意,网站根据网友的评论去点评餐馆质量的好坏完全是有依据的。”张涛说,“对大量评论进行市场调研,其结果最终将趋向真实。”他说,点评本身并非该网站的评价,作为媒介和编者,网站已尽了审慎义务。
行业协会出面当天新版《指南》再次发布
去年12月中旬,上海市饮食业行业协会特地就此事召开了“如何规范网上评论研讨会”,与会的餐饮负责人均表示担忧,网友评论虽还没有对营业额造成影响,但潜在的损失无法估计。该协会透露,他们目前正在筹划和消保委联动开办餐饮点评网站。
富有戏剧性的是,研讨会当天,2005版《上海餐馆指南》同时召开了新书发布会,该书收录的餐馆增加到了2046家。发布会还宣布该书将打入便利店、大卖场、机场、宾馆等,今年的销售目标是10万。很快该网站还将与电信部门合作,推出手机短信查询服务;今年还将出版北京、杭州等系列城市餐馆指南;同时推出更多餐饮相关产品和服务;国际风险基金也准备于今年上半年引入,并打算在3年后在美国上市。
法院:媒体既然可以宣传当然也可以作出评论
徐汇区法院在判决中认为,社会公众有权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进行批评和评论,亦有从媒体、书籍等途径获取有关信息的权利。从该书选取的对“孔家花园”的点评内容看,没有侮辱的内容,主观上没有故意损害“孔家花园”的名誉。
“孔家花园”作为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可以通过有关媒体宣传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也应当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评论。而作为理性的消费者,其对待媒体的宣传和评论,会依据自己的识别能力作出自身的评判和选择。作为餐饮企业,餐馆的声誉和经营成败,最终取决于自身的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该书未造成“孔家花园”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名誉侵权。
而记者从市饮食业行业协会获悉,已有多位沪上较有影响的餐馆已联合委托律师准备再次起诉大众点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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