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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友聚餐竟成永别 餐馆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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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酒店资讯 > 酒店案例 > 餐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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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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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晚,李某和朋友二十余人来到西站三角线家和大酒店就餐。孰料,李某离席上厕所时从饭店二楼楼梯摔下当即昏迷不醒,在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他的朋友都没有想到,当晚的一顿饭竟然成了与李的诀别。
就餐:顾客摔下楼
6日晚,李某与朋友二十余人来到西站三角线附近的家和大酒店二楼就餐。李的朋友赵某告诉记者,当晚9时许,李某离开饭桌去洗手间方便,当其从洗手间出来后,不慎从二楼楼梯摔下,当即昏死过去。正在就餐的朋友立即将李送往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接受治疗。然而到医院后,李因抢救无效死亡。当晚11时许,李某的朋友告诉记者,李摔倒后因头部先着地受到重创而致其丧命。
店方:李某曾饮酒
当晚,家和大酒店陈姓大堂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发前李某曾饮酒,导致其神志恍惚从楼梯摔下致死。对于这种说法,李的朋友一致否认。李某的朋友赵某告诉记者,就餐的20多人一共喝了四瓶白酒,以李的酒量喝一点酒根本不会导致其神志恍惚酿成惨剧。李某出事的原因是,楼梯口是出入洗手间的必经之处,当李从洗手间出来后,楼梯口刚拖过的地很滑,由于地滑导致李某从楼梯摔下丧命。对此,家和大酒店陈姓大堂经理否认说,李摔下楼梯时,拖地的服务员还没有拖到楼梯口。
家属:酒店有责任
当晚11时许,七里河公安分局刑警到现场进行调查。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家和大酒店楼梯铺着大理石,出入洗手间必经的楼梯口与洗手间门仅有一米有余的距离。李某的哥哥闻讯来到酒店,他告诉记者,事情的发生对于全家人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出门时还是健健康康的一个人,只因摔了一跤便永别人世。对于弟弟的死,他认为家和大酒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律师:应当作赔偿
3月7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赵小革律师。赵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到饭店就餐,饭店提供的服务应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如果消费者在就餐时发生意外,店方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据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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