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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火锅城退还开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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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酒店资讯 > 酒店案例 > 餐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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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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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金华市民王柏昌在接到婺城区法院送达的判决书时,舒了一口气:金华华夏小肥羊火锅城(下简称小肥羊)被判退还他13元的服务(开瓶)费。 婺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肥羊”虽然在点菜单的左上角标明“本店薄利多销,谢绝自带酒水”字样,但这句话被工作人员用夹子盖住了。此外,店内也没有贴出明显的告示。虽然在用餐过程中告知对方自带酒水要收费,但显然已侵害了消费者的事前知情权。所以法院判其退还加收的13元。 金华市饭店业协会会长赵移起表示,谢绝自带酒水是每个饭店的惯例,2002年出台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也有此项规定。不过,作为饭店,应该在饭店内醒目位置告知顾客这条规定。如果未告知,那么顾客是可以自带酒水的。 新闻回顾:1月21日《浙江首例饮料开瓶费官司开打》 12月30日晚,王柏昌和三个朋友到位于金华婺城区的“小肥羊”火锅城用餐。因大家都不大会喝酒,便一致决定点酷儿做饮料。但遗憾的是,火锅城里没有酷儿。于是,王柏昌便去附近超市买来了饮料。 回来刚要打开瓶盖,服务员便上前告知,从外面自带酒水进店的话,要收消费额15%的服务费,并出示菜单上的一行小字,上面写着:“本店薄利多销,谢绝自带酒水,谢谢合作。”王柏昌和朋友都觉得这个钱收得不合理,便和店方吵开了。 据“小肥羊”火锅城沈经理讲,他们曾三番五次地告知王柏昌和朋友要收取服务费,双方在口头上也达成了协议。而王柏昌则说,店家虽然提了收服务费的要求,但一直没得到他们的同意。 当四人吃完火锅,准备付钱时,王柏昌在账单上看到了收费分两块,一是97元用餐费,二是13元服务费,总价是110元。经过争执之后,王柏昌还是付了钱。13元钱不多,但王柏昌和朋友心里都不是滋味。 第二天,王柏昌便请来了律师,把“小肥羊”火锅城告到了婺城区法院,要求火锅城赔礼道歉并退还13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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