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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饭店就餐时,经常会遇到餐前端上来的几碟小菜。服务员既不询问顾客是否需要,又不说明是否收费。但结账时,消费者才发现这并非是“天上掉下的馅饼”。近日,上海市消保委等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有权拒付事先未挑明收费的餐前小菜。
据上海报道,目前很多饭店都会配备一些餐前小菜,但是,服务员往往未经消费者同意就端上小菜,这似乎已成了餐饮业不成文的惯例。大部分消费者均以为这是“免费的午餐”,殊不知这都要自己埋单。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表示:消费者就餐时有知情权,而饭店方完全应尽到告知的义务,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尽管目前对饭店没有强制性的处罚措施,但消费者碰到这种情况完全可以拒付,并且饭店也应向消费者进行赔礼道歉,消除其不良影响。
上海市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段福根认为:饭店对各项收费都要进行明码标价,最起码应进行口头告知,上菜前先征求消费者的意见。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马永健律师分析道:饭店在没有明确表示是否收费的情况下端上小菜,就意味着赠送,结账时饭店就无权对小菜进行收费。“打闷包”的方式有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属于不正当的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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