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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國連鎖店設立程序必須審視的法令規章:
根據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1997/5/30),可以將連鎖店設立程序敘述如下:
(一)設立條件
連鎖店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干門店組成。 統一採購配送商品、購銷分離且統一質量標準。 總部需具備企業法人條件,配送中心可以是總部內設機構,單獨設立的 配送中心應由總部控股。 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連鎖的形式
由總部全資或控股設立的分店,在總部的直接管理下統一經營。由總部參股設立或與總部無資產關係的分店,通過與總部簽訂合同,採取連營的方式或者取得使用總部商標、字號、經營技術及銷售總部商品的特許權,按照合同的約定共同經營。根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辦法第二條(2001/10/27),商標註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申請登記註冊應提交之文件
能夠證明具有若干分店的資料。 總部關於設立其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的決定,或者總部與其參股或 無資產關係的門店等簽訂的 連鎖經營合同。 企業登記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四)登記註冊
具備設立條件的連鎖店,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連鎖店總部、配送中心和分店應該向各自所在地工商局申請登記註冊,此外總部需再辦理企業法人登記,配送中心和分店則需辦理企業法人登記或營業登記,而且未經主管機關登記註冊的,不得以連鎖店名義經營。
(五)連鎖店的名稱
配送中心及由總部全資控股、投資設立的分店,其名稱中可以使用總部名稱中的字型大小;與總部沒有資?關係的分店,經總部同意,也可以使用總部名稱中的字型大小。總部的名稱中,可以使用連鎖字樣;使用總部字型大小的配送中心、分店的名稱也可以使用連鎖字樣。 台商至中國開設連鎖店之申請及設立作業流程,如圖3-1:
圖3-1 中國連鎖店之申請及設立作業流程

實例:中國連鎖企業開業辦證流程
表3-5 上海設立總公司流程
| 辦證窗口 |
辦證時間 |
所需文件 |
| 1.至合作方外經委立項-設立總公司 |
需一周 |
董事會決議、合同、房產證 |
| 2.至註冊地工商局-申請總公司營業執照 |
需二周 |
立項批文、合同、房產證等 |
| 3.至註冊地工商局-申請異地經營核准批文 |
需一周 |
總公司營業執照、申請報告 |
| 共需一個月的前期準備時間 |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表3-6 至上海以外省市(杭州市)設立分支機構流程
| 辦證窗口 |
辦證時間 |
所需文件 |
| 1.至異地衛生局-申請餐飲店食品衛生許可證 |
需一個月 |
設計圖紙審核、現場審核 |
| 2.至異地環保局-申請環保檢測與驗收 |
需一個月 |
檢測廢水、噪音 |
| 3.至異地工商局-申請分支機構營業執照 |
需二周 |
憑上海工商局異地核准批文、食品證、環保驗收單辦理 |
| 4. 至異地消防局-申請消防驗收 |
需一個月 |
設計藍圖審核、現場審核 |
| 5. 至異地公安局-申請公共場所治安許可證 |
需一個月 |
如經營酒類飲料才辦理 |
| 需一個半月前置審批手續,取得營業執照後,方可營業 |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註:其他區域城市仍需參照當地政府流程規定辦理
四、特許經營中常見的法律問題: (一)特許環節中須注意的問題:
特許經營雙方的了解和溝通 特許經營關係的確立 特許經營中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 具體即商標、商號、企業名稱、專利、專有技術、經營模式和服務規範(標準)等的許可使用和保護。 (二)特許經營各方在履行合同中需注意的問題:
特許經營雙方的守約義務 違約問題 一方違約的問題,比較常見的是加盟者拖欠各種費用、擅自進貨、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等等;雙方均違約的問題。 正常履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這類問題經常出現在發展較好的連鎖加盟企業中,尤其是當加盟者準備開設第二、第三、甚至更多的加盟店時,如何約定商標的使用時間和合同效力等等問題,成為特許企業發展的新問題。 (三)合同終止後須注意的問題:
合同終止: 合同終止分為正常終止和非正常終止兩種情況。前者屬於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後者往往是因為雙方協 商提前解除合同,或者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提前終止。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不管何種情況的終止都涉及到合同終止後的善後處理問題,其中無形資產的回收及有關費用的清繳較容易出現問題。
五、從事特許經營應該注意的事項:
(一)權利保護的認知
商標的保護 涉及商標預防、商標許可、商標糾紛等,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的許可使用是特許經營的一項重要內容,因此,商標的保護對於特許人和受許人都甚為重要。
專利、專有技術的保護 在特許經營法律關係中,特許人往往利用其專有的技術或訣竅指導受許人進行特許經營,專利和專有技術在整個特許經營過程中舉足輕重,更需要加以特殊關注。
經營模式、服務規範、商譽、字型大小等知識產權的保護 經營模式、服務規範、商譽、字型大小等權利的許可使用是特許經營的重要內容,這些內容是特許經營管理體系的具體表現。
商業秘密的保護 對於經營者而言,洩露商業秘密是商家大忌,防密勝於保密。如何保護好自己的生產、經營秘密是特許人或受許人維護自身利益的關鍵。
知名商品的保護 在特許經營行業中,知名商品或知名服務往往是特許經營法律關係雙方的結合點,也是侵權人經常瞄準的物件。有效的保護措施是特許經營健康發展的保證。
特許經營中存在的不正當競爭問題 不正當競爭在特許經營的諸多問題中,也佔有相當大的比例。主要涉及企業內部人員的跳槽、同業之間的不當行為及壟斷經營等。
其他 除了上述常見的法律問題之外,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及衛生防疫等方面也常有糾紛出現。另外,涉及進出口的,還有海關監管方面的法律事務。其他經營活動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在特許經營中也會碰到。 (二)重視事前法律風險評估的管理
儘管特許經營給許多商家帶來了豐厚的利潤,但是,因為特許經營不善而使企業一蹶不振甚至倒閉的也不乏其例。箇中原因,除了企業管理的不規範之外,還有選擇特許人或受許人不當、經營過程中糾紛處理不及時等原因。因此,深入瞭解特許經營中的哪些方面需要法律服務,委託專業律師機構工作,對於欲加入特許行業或已從事特許經營的企業來說都是非常必要的。
1、加盟特許經營組織前的專業諮詢及有關資訊調查 作為一種新的經營方式,特許經營異軍突起確實為經營者帶來了豐厚的利潤。但是,如果特許人沒有對受許人進行調查瞭解而隨意特許,或者受許人盲目加盟特許經營組織而不對其進行資信調查,那麼,特許經營帶給雙方的,就不是利潤,而是問題。因此,特許人或受許人在加入特許經營行列前,是頗需要下面幾個方面的法律服務。
對特許人或受許人的經營現狀、存在問題及發展趨勢進行分析和預測; 瞭解國家在特許經營領域的現行政策規定、相關法律、法規及國際慣例; 對特許經營各方進行資信調查; 制定可供特許人和受許人參考的特許經營模式; 對國外特許經營組織進入中國市場進行政策、法律環境的論證。
2、特許經營洽商中的法律服務 在特許經營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的洽商尤為重要。在商談中,雙方需要涉及以後的合作方向、利潤分配及權益保護等眾多問題。在此過程中,專業法律機構可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為特許人或受許人起草、修訂特許經營合同及相關文件; 代理特許人或受許人參與特許經營的洽商和談判; 規範特許經營中的各種法律文本; 為特許人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經營模式和經營訣竅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的保護提供法律支援; 為特許人的技術秘密及受許人的受許權利提供特殊法律服務。
3、特許經營過程中的法律幫助 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由於雙方利益既一致又對立,使得雙方隨時可能出現矛盾和衝突。另外,第三人的侵權行為也會損害特許經營的正常運作。而專業法律機構亦可為特許人或受許人提供適時的法律幫助,其中包括:
為特許人或受許人提供及時的法律諮詢意見; 處理特許經營過程中雙方可能發生的分歧和糾紛; 處理特許經營過程中與任何第三方可能發生的法律關係; 處理特許經營過程中出現的鄰接法律問題。如資產重組、房屋租賃、不正當競爭、企業經營中的勞動人事及相關保險業務等事務。
4、特許人與受許人解除特許經營關係後的善後問題 由於特許經營形式的多樣化,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往往還涉及到雙方在合資、合作期間產生的問題。其中合資財產的歸屬、債權或債務的處理等始終是雙方爭議的焦點。 另外,如何保證特許權的完整性及特許權使用費的收繳,也是困擾特許人的重要問題。因此,以下法律服務是特許人或受許人必不可少的:
特許權使用費的清繳; 合資、合作企業的資產清算(包括有形、無形資產的劃分); 其他善後法律事務。 (三)解決法律問題途徑的掌握 任何一種商業經營中,難免都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糾紛,當事人能夠協商解決的畢竟是少數,大部分協商解決不成的,只能通過行政或司法途徑解決。
行政途徑 通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主管機關進行調處。在進入司法程式之前,特許經營各方之間或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糾紛,可以先利用行政機關的管理職能,迅速獲得保護。
裁判途徑 通過訴訟程式解決糾紛或追究侵權: 通過仲裁程式解決紛爭 海關監督,通過海關備案,截獲侵權的進出口產品。 (四)十種認定價格詐欺: 中國中國「國家計委」公佈各地在禁止價格欺詐市場檢查中發現的十種表現形式,這次檢查中發現價格欺詐十種表現形式:
虛假標價: 如: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某家具城,在一款真皮沙發商品標價簽上標明產地是「義大利」,而實際產地是廣東省。
兩套價格: 如甘肅省蘭州市某酒店採用兩套標價簿欺詐消費者。在顧客點菜時提供價格低的標價簿,在結帳時按價格高的標價簿結算。
模糊標價: 如河北省保定市某商廈以「出廠價」搞促銷活動,銷售某品牌洗衣機用誤導性文明「出廠價」950元,實際這種型號洗衣機出廠價是920元。
誇張標價: 如山東省荷澤市某家電公司其經營場所以「全市最低價」、「所有商品價格低於同行」等文字進行價格宣傳。
虛假折價: 如湖北省武漢市某商店以「全場2折」的文字進行價格宣傳,但消費者發現全場上百種商品中,只有兩種商品按2折銷售。
模糊贈售: 如北京市某餐飲公司在經營場所打出「肥牛午市買一送一,晚市買二送一」的調幅,但未標明贈送商品的品名和數量。
隱蔽價格附加條件: 如福建省某百貨公司採取「購物返A、B券」的手段促銷,其中A券可當現金使用,而沒有事先告知消費者B券只能付等值人民幣現鈔才能使用,誤導消費者在店內循環消費。
虛構原價: 如上海市金山區某商場銷售皮夾子,使用降價標價簽標示原價為158元,現價98元,不能提供原價的交易票據。
不履行價格承諾: 如北京市某超市向消費者承諾在1月12日至1月15日期間,凡購買某品牌清潔布實行買3送1,而實際消費者購買後並未獲得贈送。
質量與價格、數量與價格不符: 如江蘇省鎮江市某機電產品商店將因有質量問題而返修的某品牌電冰箱按正品價格銷售,質量與價格不符。 六、中國法律對連鎖經營的影響
在中國對於由同一資本開設的直營連鎖店,不論分店在哪裡開設,所得稅按照現行稅制規定都必須在總部所在地統一繳納。但依照目前的財政體制,地方政府部門感到外地連鎖企業佔了本地市場卻在外地繳納所得稅,大多採取不同程度的抵制或不支持態度,結果絕大多數企業只能把理應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的店舖,在各地註冊成一個個獨立的法人。這種做法不僅使得連鎖企業不能在眾多的新舊店舖、經營效益好與差的店舖之間統一統算盈虧,實際上增加企業稅負,而且每個店舖都是獨立的納稅單位,要增設財務人員,進行年檢等例行檢查,增加了管理環節和費用。對擁有成百上千個店舖的大型連鎖企業來說,這種負擔尤其沉重,未能發揮連鎖經營的管理效益。對通路結構的影響上,區域性小型連鎖店規模小,不易達到規模經濟效益,亦無法建立全國性大型的零售或連鎖通路品牌。僅地區大型連鎖,例如:華聯、華聯等,奮力對抗外資零售業。
對於這種地方政府部門不支持或抵制的態度,外資企業各有不同的應對方式,有的大型公司就以相似的名稱,在各地以不同的名稱成立企業,像:台灣的天仁集團早期進入中國市場,就以不同的名稱設立公司,以天元和天福;更或者有的公司就持續的和當地政府溝通,像Wal-Mart,不論哪種方式都會使企業的成本增加。
根據調查,目前中國經營業績較好的連鎖企業,其繳納所得稅和增值稅的比例約為1:5~1:6左右,由於增值稅是共享稅,地方只得到其中的25%,所得稅佔地方佔地方政府實際所得增值稅的比例為80%左右,地方政府很重視,所得稅徵收地點問題,已經成為當前連鎖企業發展的主要障礙。各地政府無不處心積慮的爭奪所得稅的大餅,但是已成為連鎖企業在中國發展的一大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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