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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维修通知单一式三份。第一份由发出部门保存,第二份由工程部检查,第三份由工程部转交财务部结算。
2、 除特别紧急维修工作由电话通知外,维修通知单应在同一时间(例如上午九点)由有关部门派人送到当值工程师办公室,以便安排。
3、 酒店内所有维修工作,必须有维修通知单;
4、 所有电话通知维修事项,应在通知扣后,由有关部门在二小时内发维修通知单;
5、 当值工程师应记录所有电话通知维修事项,以便翻查;
6、 所有维修通知单,必须经有部门经理签字方算正式有效。
7、 当值工程师接到通知单后,应尽快安排各部门主管,例如电工、水工、等,以便维修尽快进行。
8、 各部门主管应于维修后估算有关工作费用,材料费等。
9、 如部门主管或维修人员工作上有困难,例如需要等候备件等,应通知主任工程师,以便尽快解决问题或采取临时修补措施,主任工程师应及时转告有关部门,以加强沟通。
10、 如维修工作影响对客人服务,例如冷水供应、空调等;主任工程师应先通知酒店管理部门,以便作出适当安排。
11、程师应决定工作的重要性,详情如下:
甲——应尽速立即进行维修。
乙——应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维修。
丙——应在一周内进行维修。
丁——当维修工作影响对客人服务或需要等候备料时。
12、原则上,小的维修工作由当值人员处理,较大的维修由日班人员处理,但工程部人员应同心协力,互相合作,以达到完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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