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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酒店式公寓:居与非居税费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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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资讯中心 > 酒店营销 > 酒店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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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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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王先生将自己当初以60万元购入的一套产权式酒店以90万元的价格在房产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很快,中介公司就找到了下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中介公司分别为上下家计算了交易成本。刘先生万万没有想到,自己除了缴纳印花税等正常税费外,还需多缴高达12万元的综合税,预期投资收益大大降低。原来,刘先生购买的产权式酒店公寓,其房地产权证上标明的房屋用途为商住。通常,非住宅类房产,如商铺、写字楼等在买卖时都必须支付综合税,出租时要缴纳营业税。
普润地产中介部总经理朱静指出,近年来产权式酒店成为开发商市场营销的一个概念,既套用于住宅产品,也套用于办公产品。特别是一些早年立项的、或由半拉子工程改建而成的项目,大部分为非住宅产品重新包装为酒店式公寓后出售。一些投资者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盲目投资,后遗症由此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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